很长时间没有更新博客了,心里一直想写点什么东西的,可是,回到住的地方的时候心就懒了,不爱动手,再加上这段时间比较忙,心情也比较复杂,所以一直没有更新博客。
今天是星期天,仔细回想一下以前的工作,心 里大致的想了一段时间,对我这段时间的工作算是做一个总结吧,因为,在周五的时候就是我们的需求有点小变化,弄得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做,而且客户提的那种需 求非常的智能,在网页实现可能是实现不了了,但是客户认为就是可以实现,所以作为一个刚入软件行业的菜鸟,我这里大致所以下给我一个项目我将如何去完成 它,喜欢各位大鸟级别的人能够给我提出意见,切勿喷水,我以前也写过之类的文章,只不过就是大致的说一下,这篇博客我想模仿我在接到一个项目后将如何完 成,喜欢大鸟给出意见,因为是软件的开发流程,所以我这里附上软件开发流程的图纸:
以前写的网址是:
下面我就详细的来说一下我的流程吧,比如老板现在给我们一个项目,我们项目组六个人,开发人员和美工都有,下来我该怎么来完成呢,我还是按照软件生命周期的8个过程加上我自己的思路来说吧。
(1) 首先我会组织我们项目组讨论关于这个项目的可行性分析,也就是每个人对这个项目的看法以及能否实现,也就是软件的生命周期的可行性研究,当然了,如果领导 能接下这个任务的话,当然也知道我们应该能够拿下这个项目,当这一步完事之后,我们也就确定了可以开发这个项目,接着我们就要实施第二步。
(2) 第二步我觉得我们应该开始和客户联系了,了解客户到底需要什么,这时候我觉得和客户联系的时候我们至少要去两个有开发经验的人,因为当客户说出需求的时 候,他们应该是最能理解客户需要什么的,当他们第一次谈完之后,大体的需求在他们的脑子里面就已经具备了,这时候他们就要将这些需求转换成文字在word 或者文字处理软件里面展示出来,同时这个阶段我觉得美工和数据库的前期设计应该也在进行,当我们将需求转换成文字之后,我们在会和客户确认信息是否这样开 发,当和用户再次的商议之后我们再次的修改需求之后,这样我就觉得和客户的交互也就差不多了,这时候我们美工大致也能设计出来几个页面,让用户看一下,提 出意见,然后修改,这样我们的第二步就完成了。
(3) 当第二步完成的时候,接下来就是软件设计生命周期里面的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,但是我发现很多的项目团队都不太注重这块,当第二步完成的时候直接就进行编 码,我个人认为 这样做虽然前期比较快,但是在后期项目出现Bug的时候,就能体现出这块的重要性了,所以我建议这块我们大概设计一下,我觉得大家应该差不多知道概要设计 和详细设计是什么意思吧,如果不知道的话可以给我留言,或者百度查找一下就清楚了,这样我们第三步就完成了。
(4) 当我们第三步完成的时候,我认为我们的数据库设计也应该设计完了,如果没有,让其快速设计完成或者我们帮助他一块弄完,这时候就是我们开发人员的天下了, 我们要和美工配合并且整理好没一个模块,我们在项目中经常会遇到这种现象,某一个模块出现了问题,而被迫让很多程序员停下工作等待,这种现象普遍存在,那 么我们如何解决呢,个人认为当我们编码的时候我们开发人员应该多去相互沟通,以及应急的解决方案都很重要,这样我们就能减少那样的现象,对于我们程序员来 说,Bug永远存在,记得曾经看到过这样一段话“大名鼎鼎的微软,可曾有连续三个月不发补丁的时候吗?答案是:从来没有”,这时候再我们开发人员和美工的 同时努力下,我们的编码阶段就算是完成了,这时候,我们的项目就要进行测试了。
(5) 测试:一个好的项目必须经得住测试人员的测试,测试有好多方法,什么黑盒,白盒,站内,站外等等,我对测试的了解不是很多,所以具体也不知道测试人员是如 何测试的,当我们测试完我们的项目之后,交给用户进行使用,用户使用后感觉可以,也就是测试完成之时,当我们完成测试之后,我们需要写一些帮助文档之类的 记录,这样我们前期的软件测试就算是完了,当然后期我们可能还会进行测试,因为我们不可能一下子开发一个非常完美的项目,这样我们第五步就完成了。
(6) 第六步我们就要开始对软件的交付进行准备工作,其实这个阶段我觉得挺重要的,因为是和用户的接触,当我们软件测试完成我们的软件测试,并且达到了要求之 后,我们的软件开发者应该向客户提交开发的产品,用户手册,用户如何使用等一些客户需要的东西,然后将客户的产品发布上线,这一阶段我们就完成了。
(7)最后,当用户验收过项目之后,我们的项目团队的一个项目就完成了,只有后期的维护工作,这时候我们项目组织庆祝的庆祝,该拿项目奖金的拿项目奖金。
最后感谢大家的阅读,希望大家能给小弟提点建议,针对网站的开发流程,这只是一个简洁的开发过程而已,小弟一定洗耳恭听,本来没有想写这篇博客的心理,只是前面说了周五我们的项目需求有点小变动,所以就凭自己的感觉写了这样一篇博客留作纪念。
座右铭:相信自己,你就是下一个成功者
来源:http://www.cnblogs.com/hanyinglong/archive/2012/11/12/2766769.html